離婚後前夫還能分到前妻的財產嗎

一、離婚後前夫還能分到前妻的財產嗎?

離婚後前夫還能分到前妻的財產嗎

“離婚以後前妻根本就沒有資格再去分割前夫的財產,就算沒有離婚,丈夫的個人財產和妻子本人本來就沒有任何的關係。如果所謂前夫的財產,原本就是在離婚時沒有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有證據表明這不是前夫的個人財產的話,可以起訴分割。 ”離婚財產可再次分割財產的情形:

1、對自願離婚協議書反悔的,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當事人在履行財產分割協議時發生糾紛或者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均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否則法院將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2、對離婚時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可在發現以下情況的兩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起訴要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二、夫妻共同財產範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果當事人也非常清楚,前妻當初並沒有隱藏任何的共有財產,對於前妻的個人財產,即便是在前妻意外去世了的情況下,前夫也是沒有繼承權的,要知道,在沒有結婚之前和正式離婚之後,雙方當事人之間是沒有任何的責任和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