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孶息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孶息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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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的認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關係到財產的分割的問題。實踐中,就財產孳息,大家認爲這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財產孶息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存續關係中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但是,個人財產在婚內產生的孶息和自然增值是不是共同財產呢?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資經營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規定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及知識產權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開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也明確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爲夫妻共同財產,但對孳息和自然增值這兩種情形如何認定未予明確。

在《婚姻法解釋(三)》(徵求意見稿)中曾作出了“另一方對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貢獻的,可以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但多數意見認爲,徵求意見稿中的“貢獻”一詞不是法律用語,理解上也會產生歧義,審判實踐中很難把握。經過反覆斟酌,《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貸款房屋怎麼歸屬

婚前貸款購買了房子,婚後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房屋所有權怎麼算呢?《婚姻法解釋三》首次明確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透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爲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

也就說,如果房屋是婚前一方貸款購買,房產證上只寫了他一個人名字的,離婚是房子所有權歸屬有貸款買房的一方。另一方可以以參與還貸,負擔家庭生活等理由,要求做出一定補償,但不能爭取房屋所有權。

實踐中,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孳息,那麼當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要是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孳息的話,在婚後產生的,那麼也是可以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因此,要是日後夫妻離婚的話,也是可以要求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