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重新分割時間有沒有限制,分割原則是什麼

離婚財產重新分割時間有沒有限制,分割原則是什麼

【爲您推薦】金鳳區律師   思茅區律師   安陸市律師   陽東縣律師   南康律師   彭山縣律師   赤壁市律師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往往會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有的夫妻就會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了財產分割協議書,私下就把財產分割了,但是分割之後由於某些原因一方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時,就可以重新提起訴訟,但是這個時候就有時間限制了,那麼大家知道離婚財產重新分割時間限制是多久呢?

一、離婚財產重新分割時間是多久?

1、對自願離婚協議書反悔的,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當事人在履行財產分割協議時發生糾紛或者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均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否則法院將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2、對離婚時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可在發現以下情況的兩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爲由起訴要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當事人依據該條款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尚有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次日起算。

二、離婚財產重新分割的原則是多久?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離婚財產重新分割時間一般是一年,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一方在分割財產時隱瞞財產,給對方造成錯誤的認識時,這種情況下重新分割財產的時間是兩年,總之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離婚財產分割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不可輕易的下結論,建議最好去諮詢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