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款補償有哪些具體要求?

離婚房款補償有哪些具體要求?

一、離婚房款補償有哪些具體要求

1、婚前一方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的,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名下。根據規定,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將產權判決給登記方,登記方根據實際還貸情況對另一方給予離婚後房產補償款。

2、婚前一方取得完全產權,婚後共同支付剩餘的房款,不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另一方有權就這部分用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分割或獲得離婚房產補償款。

二、離婚房屋價值法院如何確定歸屬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4、根據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房屋補償款的計算比較複雜,首先要用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處以房屋購買本息和,然後用這個數據乘以房屋評估價值再乘以50%。這樣就得到了房屋分割補償款的準確數額。如果女方撫養子女的,男方還應該適當多分一些。

三、離婚是房屋貸款利息如何分割

1、離婚時已提前還清銀行貸款。

離婚時,如果夫妻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由於提前還貸,剩餘年限的利息不必支付,因此,剩餘年限的利息不能計算在房屋原值中,房屋的增值部分與它也沒有關係,因此,剩餘年限的利息也不計入全部應付利息之中。全部應付利息 = 婚前一方支付的利息   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利息。

因此,在離婚時已提前還清銀行貸款的情況下,上述“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 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公式實際上爲“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婚前一方的支付的首付   婚前一方的支付的本息   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 × 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2、離婚時尚未還清銀行貸款。

離婚時,如果尚未還清銀行貸款,雖然法院會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首付款支付方式)所有並判決尚未還清的貸款由產權登記一方償還。但是,尚未還清的的貸款利息還沒有實際支付,不能計算在房屋原值中,房屋的增值部分與它也沒有關係,因此,全部應付利息不含剩餘年限尚未還清的貸款利息。全部應付利息還是婚前一方支付的利息與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利息之和。即:全部應付利息 = 婚前一方支付的利息   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利息 。

因此,在離婚時尚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情況下,上述“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 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公式實際上爲“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婚前一方的支付的首付   婚前一方的支付的本息   婚後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   尚未還清的銀行貸款本金) × 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綜上所述,離婚分割財產的過程中房屋分割是重中之重,夫妻雙方對於房屋的所有權都有自己的要求,因此在分割房屋的時候不能達成協議的情況法院會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並且會給與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這些補償規定也是爲了保障財產分割過程中儘量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