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沒結婚證離婚要退彩禮嗎

結婚一年沒結婚證離婚要退彩禮嗎

一、結婚一年沒結婚證離婚要退彩禮嗎?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結婚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該解釋雖然沒有概括應當返還結婚彩禮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條件下,收受的結婚彩禮應當返還。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離婚的事宜,包括離婚後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願離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

3、雙方當事人須爲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係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爲。對離婚行爲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

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三、事實婚姻受到法律保護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失效)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失效)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到現在爲止只辦結婚典禮不領結婚證的現象肯定也存在着,因爲男方支付彩禮的目的就是締結婚姻關係,而締結婚姻關係的標誌只能是結婚證。所以,這種情況下要求退回彩禮的話,法院也有可能會支援的。不過沒有結婚證,也不存在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