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孤兒對家庭收入有要求嗎

收養孤兒收養孤兒對家庭收入有要求嗎?衆所周知,在收養孤兒的時候,收養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麼這裏面是否有關於家庭收入的要求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收養孤兒對家庭收入有要求嗎

想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法律規定的收養孤兒中收養人需要滿足的條件來分析。一般收養孤兒,孤兒院得對收養人條件進行審覈,符合條件纔可收養。

根據《收養法》第6、8、10條的規定,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有:

(1)年滿30週歲

收養既然是爲了養子女的利益,爲了使被收養人得到良好的撫養教育的環境,因此,收養人必須是成年人,而且還必須達到一定的年齡段。

收養是建立擬製直系血親關係,因此,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應有合理的年齡差距。我國要求收養人達到30週歲,而要求被收養人爲14週歲以下,這一規定是與世界各國收養法規對年齡的限制較爲接近的。

法律要求收養人的年齡必須達到30週歲,是出於對收養關係的性質和人類生育時間規律的考慮。達到30週歲的人,自己生育的可能性已經很小,同時也到了能耐心照顧孩子的成熟年齡。在這種年齡段收養子女,不論從感情,還是從父母責任感方面講,對養子女的成長都十分有利。

這一條款是對1992年《收養法》的重要修改。當時規定收養人必須年滿35週歲。但實踐證明,效果並不十分好。收養人年齡的這一規定,使得不生育的夫妻必須在結婚10多年以後纔有可能收養子女,結果造成大量的事實收養。

於是,《收養法》(修正案)從實際出發,將收養人的年齡降至爲30週歲。這不僅符合收養人的實際,而且這個年齡段的養父母精力也比較充沛,更有利於對孩子的照護。

(2)無子女

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只有無子女者,才能透過收養途徑來收養子女。收養人無子女,主要是指夫婦一方或雙方無生育能力而沒有子女、或者婚後無意生育子女以及單身無子女者。

(3)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收養人應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這是由收養的目的所決定的。這種能力包括撫育被收養人的家庭有較好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條件、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等,以確保養父母能很好地履行撫養和管教養子女的職責。

(4)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養父母身體健康也是建立良好收養關係的一個基本條件。收養子女的養父母,必須是不存在精神和智力障礙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並且不患有不利於收養的各類傳染病。

(5)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對養子女進行撫育,是已婚夫婦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只有經夫妻雙方同意,收養才能成立。如果允許夫妻單方收養,不僅對子女成長不利,也會影響夫妻和睦。我國法律不承認單方收養。

(6)收養人必須爲自願收養

收養必須是收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他們受到欺詐、脅迫或他人乘其危難迫使其作出收養意思表示併爲收養行爲的,可以被依法宣告收養無效。

(7)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這也是基於推行我國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加以制定的。根據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提倡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所以,養父母收養子女,也只能形成與社會正常核心家庭一樣的狀態,即一對夫妻和一個孩子。

從《收養法》的規定中知道收養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其中有一項是關於收養能力的要求,但此時是綜合考慮收養人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條件以及思想道德品質等因素,因此也可以變相的說,收養孤兒對家庭收入是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