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不到半年彩禮需要返還嗎?

退婚不到半年彩禮需要返還嗎?

一、退婚不到半年彩禮需要返還嗎?

合法定條件彩禮需要退還。彩禮返還的限制的基本原則

對彩禮返還作出限制性規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外,同時還遵循了以下原則:

1、遵循當地風俗習慣原則。在法律的適用上,有這樣一條規則,即“有法依法、沒法依政策、沒政策依習慣”。所以,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範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公平原則。在解決此類糾紛的過程中,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

二、減少返還數額的情形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三、彩禮的認定

現實生活中,男女交往過程中,男方可能會送很多財物給女方。這些禮物不僅包括訂婚後男方給予女方的聘禮,還包括各個節日或者某種特殊的日子男方或男方家長贈送給女方各種禮物,比如見面禮、生日禮物等等。在發生糾紛時,這些財物中哪些屬於彩禮,必須要作出判斷。

一般認爲,訂婚後男方以結婚爲目的依當地習俗給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財物應認定爲彩禮。對於雙方及其家庭之間爲贈進感情而贈送的價值不大的財物,應認定爲一般的贈與,而不是彩禮。

另外,應當將彩禮與借婚姻之名騙取財物進行區別。借婚姻之名騙取財物是指女方表面上是與男方結婚爲條件索要聘禮但實際上卻只爲騙取男方的財產,並沒有真正結婚的意願。種行爲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情節嚴重,就會涉嫌詐騙罪。

符合法定條件彩禮需要退還,彩禮的認定是訂婚之後男方以結婚爲目的給予女方還有女方的家庭的財物,可以認定爲彩禮,彩禮退還的條件包括需要遵循彩禮的退還的原則,彩禮的範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