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沒有領證離婚退彩禮嗎

結婚沒有領證離婚退彩禮嗎

一、結婚沒有領證離婚退彩禮

如果結婚沒有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在原則上,彩禮應當返還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爲主要判斷依據

(一)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二)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三)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四)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爲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五)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

(六)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則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七)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還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孃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爲。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彩禮也是習俗。不過彩禮的多少是沒有具體規定的,一切根據個人的經濟條件決定。在雙方喜結連理的情況下,彩禮是不用退還的,但是如果雙方還沒有結婚就已經鬧掰了,那麼女方應該全款退還男方給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