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其退還彩禮錢嗎

視情況。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第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第二、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其退還彩禮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