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有小孩彩禮可以要求退回嗎

沒領結婚證有小孩彩禮可以要求退回嗎

一、沒領結婚證有小孩彩禮可以要求退回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解釋(二)》第十條體現了對彩禮習俗的認可和指引,對彩禮利益關係給予了有力的調整。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戶口?

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爲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儲存好繳費的收據。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對於流動人口,生育行爲發生在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部門按照現居住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生育行爲發生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徵收標準;生育行爲發生時,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都沒有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已經在一個地方繳納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被再次徵收。

繳費後,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正常情況下女方不願意跟自己辦理結婚登記的都是可以要求退回彩禮的,但是,考慮到雙方已經有小孩,所以這種案件當中,男方可不可以要求退回彩禮,需要有雙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具體原因纔好分析。但是這種非法同居關係肯定不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