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將婚前房產過戶給妻子

丈夫將婚前房產過戶給妻子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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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繼承丈夫的婚前房產嗎

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妻子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可以繼承丈夫的婚前財產的。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即屬於其遺產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