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前準備

訴訟離婚前準備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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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離婚訴訟首先需要原告帶着結婚證、身份證及民事起訴書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立案,離婚案件在訴前會有民事調解的階段,調解不成後纔會進入民事審判庭,在庭前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訴訟主張,然後等待法院通知參加庭審,領取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