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爲了什麼

一、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爲了什麼

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爲了什麼

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爲了規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登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制定本辦法。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林權登記包括初始、變更和註銷登記。林權權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擁有者。

二、林權登記的作用

林權證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的作用:

(1) 保護林權證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 調處林權糾紛的主要依據;

(3) 徵佔林地和林地流轉的必備條件;

(4) 申請林木採伐的要件;

(5) 明晰產權的依據;

(6)資產評估、作價入股、抵押的憑證。

三、林權範圍

個人林權包括範圍:公民個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國有森林、集體所有的森林的經營權以及在房前屋後、自留地、種植的樹木,承包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個人享有的國有森林承包經營權或集體森林承包經營權,依承包合同確定林權內容。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種植的樹木,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樹木,個人承包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個人所有的樹木因生長需要依附於林地時,即取得對國有林地、集體林地的使用權。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國家保護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和使用的集體和個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如果發生亂砍濫伐的行爲,林農可以向當地林業部門公安科舉報,加以制止。

國家保護林農的合法權益,依法減輕林農的負擔,禁止向林農違法收費、罰款,禁止向林農進行攤派和強制集資。

國家爲了規範土地、森林的所有權以及其使用權,對作出相應的登記管理。登記管理的目的在於更好的保障森林以及土地的使用以及保障其合法利益,防止出現侵害和使用他人林木事件的出現,那麼熟悉以及學習相關政策就非常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