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規定丈夫被判刑妻子可以提出離婚嗎

一、《民法典》中規定丈夫被判刑妻子可以提出離婚嗎?

《民法典》中規定丈夫被判刑妻子可以提出離婚嗎

丈夫被法院判刑後,妻子是可以提出離婚的。

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有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權利。只要雙方當事人願意,就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就會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寫離婚起訴狀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3、拿着起訴狀,證據材料,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4、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6、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7、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

因此說,當丈夫被法院判處了刑罰之後,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夫妻雙方有結婚自由還有離婚的自由,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就會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