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險是共同財產麼?

社保中的生育險是共同財產麼?

一、社保中的生育險是共同財產麼?

是。共同財產一般是指男女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均歸男女雙方共同共有,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劃分具體份額,由各方對整個財產享有所有權。如果男女雙方之後發生離婚的情形,則在離婚時劃分財產份額,一般確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果夫妻雙方均繳納有五險一金,則生育保險金屬於夫妻共有的婚後財產;

二、家庭共同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相同嗎

家庭共同財產是指全體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所創造的,供全體家庭成員生活、生產的財產,該財產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1、家庭共有財產的發生是以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勞動創造的財產爲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間共同創造的財富,不發生家庭財產關係。

2、家庭共有財產來源於全體家庭成員的共同勞動所得和各自勞動所得的財產。

3、家庭共有財產爲共同共有財產,在存續期間,共有人不分份額,共同享有所有權。

從以上特點可以看出,所謂家庭共有財產,是在一個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說,父母、兒女、女婿、媳婦共同生活、勞動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產生家庭共有財產。

夫妻共有財產是指在無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不歸夫妻一方的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和其他應當歸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其基本特徵是: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2、夫妻之間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取得的財產;

3、夫妻之間依規定採取書面約定形成規定的財產。

社保中的生育險可以認定爲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家庭的共同財產和夫妻的共同財產是不同的,家庭共有財產爲共同共有財產,來源於全體家庭成員的共同勞動所得和各自勞動所得的財產,是以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勞動創造的財產爲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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