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年發現對方重婚罪共同財產怎麼處理?

結婚多年發現對方重婚罪共同財產怎麼處理?

一、結婚多年發現對方重婚罪共同財產怎麼處理?

結婚多年發現對方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屬於婚姻無效的情節。

1、如果婚姻被判決無效,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是有證據證明爲當事人一方所有的財產的除外。

2、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應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准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爲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訴訟。

3、這裏的財產範圍應當不同於離婚時財產的範圍,這裏的財產範圍應當僅指爲了共同生活雙方或者單方購買的各種財物,包括房屋、傢俱、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權收益等,應當屬於一方的財產。

4、法律保護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下,要考慮一方或者雙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權益。因爲這種情況下,一方出資的一半屬於他的合法配偶所有,應當准許合法配偶取回。

二、夫妻一方重婚怎麼辦?

1、追究過錯方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對重婚罪的處罰,法律上有規定:有配偶

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如果發現另一方在外重婚,可以透過刑法手段給對方處罰,但千萬不要因爲一時衝動擅自用違法手段報復對方,那樣只會把自己也犧牲掉。

2、無過錯方可以獲得離婚損害賠償

如果對方重婚,基本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了。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由此可知,對方的重婚是法定情節,可以在離婚訴訟中用作憑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重婚是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結合,禁止重婚是近現代各國立法的通例。我國從法律上也多作出對這種行爲的禁止規定和懲罰措施。如果遇到對方重婚的情況,千萬不要妥協,即使是重婚期間,只要您的婚姻是合法婚姻,對方所賺得財產都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