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共同財產的分割手續有什麼?

離婚共同財產的分割手續有什麼?

一、離婚共同財產的分割手續有什麼?

離婚之後財產通常均等分割,但是如果事前有與約定分割的方式的,也可以按照約定的方式進行分割。關於夫妻之間,雖然關係親密,但是凡是涉及到錢的問題,都會產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未均等分割。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協議離婚分割財產有效嗎?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有效的。

一般情況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就分割財產進行的約定、達成的協議,在本質上是夫妻雙方作爲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就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一種財產契約。

只要是夫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經成立,即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離婚後怎麼分割財產?

離婚後,如果存在需重新分割財產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辦離婚手續,共同財產需要均分割,透過籤協議的方式分割財產,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協議的內容要由雙方協商決定,不能違反法律規定,離婚之後發現有隱藏、轉移婚內共同財產的情況,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離婚時的婚內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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