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哪一條?

家暴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哪一條?

一、家暴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哪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遭受家暴有什麼救濟方法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4、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三、家暴是屬於自訴案件

通常屬於自訴案件,但是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轉爲公訴案件。

如果家庭暴力導致重傷的,案件性質屬於故意傷害案件,則應當直接作爲公訴案件處理。

家庭暴力致人輕傷的案件大多列入虐待家庭成員罪,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法院一般採取調解的方式結案。但調解必須具備受害當事人充分諒解這一前提。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自首,也未積極賠償以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受害人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的,可以轉爲公訴案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家暴的行爲是會讓他人的身體受傷害,只要造成他人的身體有傷就可以按治安的條款來進行處罰,輕者五日以下,重者是會被拘留十五日的;造成嚴重的情形還會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家暴家庭成員是會承擔起該有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