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結婚證撕了算不算離婚

把結婚證撕了算不算離婚

一、把結婚證撕了算不算離婚

結婚證撕了不代表夫妻二人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要離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離婚方式,但是解除婚姻關係最終都是要看是否領取到了離婚證,或者法院生效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一)一是協議離婚,即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但是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發完離婚證後纔算是正式離婚,只撕掉結婚證是不能離婚的。

(二)二是訴訟離婚,即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未判決財產怎麼辦

(一)雙方可協議處理;

(二)協議不成時可起訴。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結婚證被撕毀,並不代表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就能自動終止。目前,在我國並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即使夫妻要解除婚姻關係,也需要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能算正式恢復單身。而之後再次與他人登記結婚,也纔不會涉嫌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