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家庭糾紛怎麼解決訴訟申訴?

拆遷家庭糾紛怎麼解決訴訟申訴?

一、拆遷家庭糾紛怎麼解決訴訟申訴?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並提交訴訟狀。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爲民事案件受理。拆遷家庭糾紛屬於典型的民事糾紛,法院會按照普通訴訟程序進行審理。

二、民事糾紛可以提起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和解: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說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於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爲民間的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透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沒有第三方介入,爲私力救濟。調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會組織(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爲社會救濟。民事訴訟中介入的是國家審判機關,爲公立救濟。

如果在拆遷的過程中家庭內部出現了糾紛的,屬於非常典型的民事糾紛的類型,如果雙方經過協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就只能透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去解決了。法院將會按照民事糾紛的案件類型來進行相應的審理,如果雙方在判決之前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協商的結果是受到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