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嗎

杭州離婚律師專業解答: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嗎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嗎

近年來,婚前買房,父母還貸的案例越來越多,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透過最近的司法判例總結,法院對男方婚前貸款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後由男方父母幫忙還貸(男方改爲女方是一樣的結論)的這類案件的觀點一般是:

如果根據雙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證據,可以認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還貸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資還貸的,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會認定爲父母幫助男方還貸,這部分還貸一般視爲男方自己的還貸,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所以,離婚時,如果女方要求對婚內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進行分割,法院不會支援。

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類案分析:

透過這個觀點,我們分析一下我們在杭州辦理離婚案件時經常碰到的這個問題:父母幫忙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將這寫還款當作是贈與的話,是贈與個男方個人還是贈與給夫妻雙方的?

李曉娟律師的觀點與開篇法院一般觀點相同,原因如下:

1、一般的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之所以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原因在於女方對房屋還貸和房屋增值有貢獻。因爲男方婚後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便婚後用男方個人收入還貸,也是在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女方對房屋是有貢獻的,所以可以分割。

但是,如果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這不是夫妻貢獻,更沒有女方的貢獻,所以李曉娟律師的觀點是,如果婚後父母還貸,這部分離婚時女方不能請求分割。

2、男方與銀行的借貸關係形成於結婚前,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那麼債務屬於男方個人債務一方婚前個人債務並不會因爲締結婚姻關係而轉化爲夫妻共同債務。所以,此時男方父母還貸,是幫助男方償還男方個人債務,與女方是無關的。

所以,男方婚前貸款買房,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由自己父母還貸,還貸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在離婚的時候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備註:本文中,男方、女方角色互換,同樣是成立的,只是爲了表達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