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中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一、離婚案中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離婚案中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如果一方做出違反了婚姻法的事情,那麼做爲受害方完全可以進行要求賠償。如果男方沒過錯,離婚時不需要賠償。男方有過錯,如出軌、家暴行爲,可要求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該條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係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律保障。

離婚損害賠償是建立在侵權責任之上的。造成離婚損害賠償的破壞婚姻家庭關係行爲既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也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人身權。因此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要適用侵權行爲構成要件的一般規定。依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的一般原理,侵權行爲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爲、損害結果、因果關係、主觀過錯。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也是以此爲基礎來構建的。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相關條款是什麼?

(一)違法行爲

首先,必須具有違法行爲。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限制的破壞雙方婚姻家庭關係的行爲,即《民法典》規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爲之一的行爲,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纔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損害結果

損害結果的發生是賠償的前提條件。從婚姻法的規定來看,這個事實是以離婚這一結果來表現的。《民法典》規定的是因破壞婚姻家庭關係行爲而導致離婚的,才能夠請求賠償。如果沒有出現離婚這一最終結果,即使這些違法行爲已經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害,也不能請求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民法典》規定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不同的4種情形,其所造成的損害亦有所不同。

離婚過錯補償什麼時候給,要依據離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訴離婚的在起訴離婚時提出,如果是協議離婚的,按協議的時間給付。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