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起訴離婚被告突患精神病該怎麼辦

一、第二起訴離婚被告突患精神病該怎麼辦?

第二起訴離婚被告突患精神病該怎麼辦

離婚案件被告精神病由父母或者近親屬作爲代理人蔘加離婚案件的處理。離婚案件中被告有精神病可以根據情況參與訴訟。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同正常健康人離婚程序。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親屬作代理人蔘與離婚案件的處理。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無訴訟行爲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爲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爲訴訟。

二、起訴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雙方基本情況:

1、雙方的年齡、工作單位,具體住址(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2、對方的弱點,對離婚有無具體擔心

3、對方在生活中有無劣習(吸毒、賭博等)

(二)感情破裂清單:

1、認識的時間和方式

2、結婚時間和地點(結婚證)

3、婚後感情如何,有無具體事件(如第三者、家庭暴力等)

4、離婚原因

5、雙方就離婚事項有無溝通,對方是否同意離婚,是否曾經達成過協議,最好提供詳細情況

(三)財產情況清單:

1、房屋地址,購買時間及金額,有無領產權證(如已領房產證複印件),如按揭,首付多少,尚欠多少,房屋現值多少

2、車輛情況(具體同上)

3、公司股份(合夥份額)

(1)公司名稱及註冊資本(營業執照複印件)

(2)股東姓名、人數及比例

(3)企業註冊地點和時間

(4)有無股票、債權(股東帳戶、債權憑證)

(5)有無其他財產(如銀行存單、古玩字畫等)

(6)有無債權、債務,具體多少

(四)子女情況

1、子女姓名、年齡、性別等(戶口簿)

2、10週歲以上子女願意隨誰生活的傾向意見

(五)在對方同意離婚的前提下,對於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有無具體要求。

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無法處理的,一般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但是離婚案件的雙方的當事人要同時參與,如果一方因爲身患疾病無法參與的,那麼可以委託親屬參與,聘請律師介入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