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離婚婚姻無效上訴可以嗎?

不準離婚婚姻無效上訴可以嗎?

一、不準離婚婚姻無效上訴可以嗎?

是可以的,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爲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況是否屬於無效婚姻,如果屬於無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或另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如果不是屬於無效婚姻,屬於同居,也不屬於事實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訴,直接解除關係即可。如果屬於法律上的合法婚姻,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法律對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有時間的限制。

判決不準離婚,可以上訴。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服判決的話,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以書面形式提起上訴,判決書自收到第二日開始計算15日內上訴,裁定書自收到起第二日開始計算10日內上訴。上訴是指當事人對第一審未生效的判決、裁定在法定期限內聲明不服,要求上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撤銷原判決、裁定的訴訟行爲。

二、判決婚姻無效後財產如何處理?

如果婚姻被判決無效,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是有證據證明爲當事人一方所有的財產的除外。

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應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准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爲有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訴訟。

這裏的財產範圍應當不同於離婚時財產的範圍,這裏的財產範圍應當僅指爲了共同生活雙方或者單方購買的各種財物,包括房屋、傢俱、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權收益等,應當屬於一方的財產。

法律保護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下,要考慮一方或者雙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權益。因爲這種情況下,一方出資的一半屬於他的合法配偶所有,應當准許合法配偶取回。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是可以上訴的,婚姻關係被認定爲無效之後,雙方就是同居關係,在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未達到法定結婚年紀就辦理結婚手續,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辦理結婚手續,這些情況都會導致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