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怎樣在法院申請離婚

一、夫妻一方怎樣在法院申請離婚

夫妻一方怎樣在法院申請離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審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作出調解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二、如果離婚,怎麼爭取利益最大化?

首先,離婚要處理這樣幾件大事,分別是財產、孩子撫養權、債務等問題。而離婚又是一個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事情,這幾個問題不是孤立的解決某一個就可以,需要同時予以處理。

其次,離婚時的利益最大化,除非對方存在非常明確的婚內錯誤,諸如出軌、家暴、吸毒賭博屢教不改、隱瞞轉移婚內財產等,纔有可能讓法院在財產分割方面有所傾向。

房產的處理也直接影響利益大小。針對房產,更多要考慮的是房產出資,現實中婚前婚後出首付、誰還的貸款、誰對房子的貢獻更大都會影響房子份額的分割,依然要了解具體情況後才能做判斷。另外,對於房產,在北京地區限購的情況下,仍然還有升值空間,離婚時男女雙方不一定都想要房,那麼對於房屋怎麼作價,一套房屋在法院可能會認定成500萬,也有可能認定成550萬,這屬於合理範圍,但對當事人拿補償會相差至少25萬,所以這也是在離婚時爭取利益最大化的核心點之一。

離婚是和對方的一場博弈,律師是以場外人的身份加入進來提供幫助,肯定要先了解對方瞭解自己的當事人,才能在這場博弈里正確下注。所以向律師諮詢,不要上來就問結果,要先說事實情況,當事人提供的資訊越多越準確律師才能提供最優質的方案。

離婚起訴,不需要什麼特殊的條件,準備好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資訊證明即可。法律只禁止男性在女方懷孕期間、生孩子後一年內以及流產後半年內訴訟離婚,如果男方能證明孩子不是他的,那麼依然可以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