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方有過錯法院怎麼判?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方有過錯法院怎麼判?

雖然整體程度上來說夫妻離婚的這樣一種結果,在整個婚姻生活當中不會全部都是其中某一個人導致的。但是肯定也有很多的夫妻離婚就是因爲其中有一方犯了某些原則性的錯誤,這種原則性的錯誤成爲了婚姻破裂的最後一根稻草,如果離婚是另一方有明顯的過錯,很多人都特別的關心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方有過錯法院怎麼判?

一、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方有過錯法院怎麼判?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夫妻共同財產財產分割原則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可要求損害賠償。與財產分割沒有直接關係。

我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情況:

我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

三、具體的財產分配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損害賠償。

一方有過錯不會從本質上影響夫妻財產的分割,如果是法院判決的話其實還是尊重於共有財產平等分割的這樣的一個原則的。但是會結合實際狀況,照顧有孩子的這一方,而且無過錯方是可以蒐集相關的證據向有過錯方請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