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說話不清如何立遺囑?
老人說話不清可以選擇以下方式立遺囑:
1、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3、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遺囑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僞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訂立遺囑需要註明哪些基本內容?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四、強迫老人立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強迫老人立遺囑很有可能會喪失繼承權,根據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僞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爲,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爲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只要在立遺囑的時候是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的,說話不清並不會對立遺囑造成任何影響,像是聾啞人也可以訂立遺囑。但在說話不清的情況下,肯定不能以錄音錄像或者以口頭形式訂立遺囑,老人訂立遺囑的方法不同,對遺囑的要求也不一樣。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