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六個月被家暴了應該怎麼辦?

一、懷孕六個月被家暴了應該怎麼辦?

懷孕六個月被家暴了應該怎麼辦?

妻子在懷孕期間遭受到家暴,依據法律規定,妻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規定,丈夫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只要家暴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在家暴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即使丈夫以願意改正爲由,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也會准予離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爲,有權及時勸阻。

二、女方被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1、社會救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民事救濟:根據民法典的內容,受害人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向施暴者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兩個方面。

3、刑事懲罰:若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強姦罪等,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給予制裁。對於受害者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4、行政處罰: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綜上所述,妻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