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一、離婚後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離婚後爭取兩個孩子撫養權的方式是什麼?

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5、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時爭奪子女撫養權要考慮的問題

1、孩子的年齡

離婚時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考慮孩子多大了。2週歲以下的孩子,是比較依賴母親的寶寶,考慮到寶寶們的需要,父母離婚時,2週歲以下的寶寶一般是判給母親的。寶寶實在是不能跟母親生活的,纔會考慮讓他跟父親生活。

孩子確實是無法跟隨母親生活,如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或是母親自己不想要撫養孩子,而父親又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2週歲以下的寶寶的撫養權就歸父親了。

對2週歲以上的孩子,就要綜合考慮孩子父母兩方的條件,從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來決定孩子到底跟誰生活比較好。

孩子是10週歲以上的,別忽略孩子的想法,因爲跟誰生活比較好,這時候的孩子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判斷。

不管怎麼樣,一切爲了孩子好。如果輪流撫養孩子對孩子更好,父母輪流撫養也是可以的。

2、父母的狀況

孩子2週歲以上,父母兩人都想要孩子,誰能優先得到孩子撫養權?

一方如果做了絕育手術或者其他的原因導致已經喪失生育能力,這輩子可能就這麼一個孩子,法院會考慮照顧這一方,將孩子撫養權判給他。甚至,即使沒有喪失生育能力,但這一方沒有其他孩子,另一方卻有其他孩子的,沒有其他孩子的一方也會更有優勢。

孩子如果一直由一方照顧,改變環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明顯不利,法院會判給照顧孩子的一方。

父母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不僅考慮父母自身的條件,父母各自的家庭情況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因素。現在的孩子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顧居多。在孩子父母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如果孩子一直跟隨祖父母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法院會考慮將孩子判給孩子的父親。反之亦然。

就需要收集相應的證據,要麼證明自己的撫養更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要麼證明對方的撫養有損子女成長,這樣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纔會大一些,但是實際操作中還是比較複雜的,如果女方與男方條件相當,那麼男方對撫養權的爭取可能就存在一定困難,這種情況下建議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