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程序有哪些?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要知道現在離婚是我們生活中常常發生的,但是現在離婚是有兩種離婚方式的,其中氛圍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對於訴訟離婚需要經過哪些程序是我們需要了解的,那下面小編來給介紹一下!

離婚訴訟的程序有哪些?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離婚訴訟的程序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一)原告起訴(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開庭審理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調解成功,訴訟結束);

4、調解無效、判決。

二、法院是如何判決子女撫養權歸屬的?

子女不滿2週歲的,法院一般將子女判給女方撫養。

子女不滿8週歲的,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將子女判給男方撫養或女方撫養。

子女年滿8週歲的,法院在考慮子女意見和其他情況的基礎上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的程序有哪些?孩子撫養權怎麼判?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離婚雖然很常見的,但是其中訴訟離婚的程序比較複雜,所以就需要大家有耐心仔細去考慮了,如果大家還有不清楚的可下面留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