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首先,在共同財產分割時我們首先應遵循協議優先原則。夫妻在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若存在真實有效的財產處理協議,以協議優先原則來對財產進行劃分。
其次,只有在無協議或者協議無效時,才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照顧”原則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財產分割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對少分的具體份額或比例以及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不分,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只是規定了“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在審判實踐中,應當根據違法行爲的情節和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有哪些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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