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事實婚姻需要開離婚證明嗎?

一、訴訟離婚事實婚姻需要開離婚證明嗎?

訴訟離婚事實婚姻需要開離婚證明嗎?

事實婚姻訴訟離婚不需要開婚姻證明。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只是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事實婚姻和重婚事實婚姻如何認定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在婚姻、家庭法律關係中,關於“事實婚姻”與“重婚”的問題是比較複雜而容易引起混淆的問題。

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沒有登記結婚而要求“離婚”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即使沒有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也按離婚處理。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沒有登記結婚而要求“離婚”的,則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說:現行法律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了。

簡而言之,事實婚姻是沒有配偶的雙方進行夫妻同居生活的情況,而重婚是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再次結婚的情形,現行法律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到場且手續齊全(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薄、各兩張兩寸的照片、離婚協議書)的話,一般當場就可以頒發離婚證書,協議離婚所需時間較短,是節約時間的最理想方式。

具體而言,協議離婚的時間長短主要取決於雙方協商的時間長短。有的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直接到律師事務所,律師起草完《離婚協議書》,由助理協助去民政局辦理,從受理案件到領取結婚證只需要一上午時間的。

事實婚姻現在法律沒有這種行爲,一般按照同居進行處理,如果按照具體的情況事實婚姻離婚,是不需要的,因爲沒有婚姻關係,事實婚姻是沒有配偶的雙方進行夫妻同居生活的情況,而重婚是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再次結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