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繼承是怎麼解釋的?

一、侵權責任的繼承是怎麼解釋的?

侵權責任的繼承是怎麼解釋的?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凡侵犯繼承人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 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的都應承擔繼承權侵權責任。

二、關於繼承權侵權責任的判定

(一)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行爲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行爲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三)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四)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爲的,應當與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爲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爲,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

(六)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關責任。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超出自己賠償數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所以繼承權的侵權責任實際就是指的是侵犯了繼承人的有關權益,如果發生了類似的情況,那麼同樣的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來承擔對應的侵權責任,具體承擔方式有停止侵害或者是賠償損失或者是賠禮道歉等等,這個都可以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