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侵權責任解釋

環境侵權責任解釋
環境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環境侵權責任的規定有哪些法律依據
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是指排污者因污染行爲,侵害他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或者所有權、用益物權等財產權,從而導致的民事法律責任。 關於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則,主要由《民法通則》關於民事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侵權責任法》基本規定和《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單項法律的相關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務院環保部門有關法律解釋構成。它們相互補充,共同形成了包括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實體性規範、程序性規範在內的完整的規則體系。 根據《侵權責任法》,污染者因同一行爲應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如果因同一行爲應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罰款、刑事罰金,污染者的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的,優先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