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怎麼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時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訴訟要求對方因婚內過錯進行精神損害賠償,損害賠償請求權要求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無過錯一方需要收集證據積極主張對方存在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以下情況,無過錯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一)夫妻一方重婚;
(二)夫妻一方與他人同居;
(三)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
(四)夫妻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精神損害賠償:
(一)夫妻一方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離婚時怎麼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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