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上訴改判的機率大不大?

離婚財產上訴改判的機率大不大?

離婚財產上訴改判的機率的大小,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上訴人存在充分的證據的,或者是一審的判決中,存在程序或者是法律適用上的不合理的,法院改判的可能會很大,但如果上訴人只是對判決的結果不服,並沒有什麼理由根據的,法院一般的是會維持原判,改判的機率會很小。

在離婚訴訟中,涉及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當事人對一審的判決不服或者有疑義可以提出上訴。同時,二審程序是以一審裁判爲基點,對當事人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查,審理對象是一審法院的裁判。具體結果還要根據起訴方的證據決定,如果二審法院認爲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財產經由法院做出判決的,都是有一定的法律的依據的,按照掌握的資訊來進行判決,所以,從大方面上來講是很公平的。如果,對判決結果有不服氣的,並且有證據支撐自己的觀點的,可以申請上訴,只要證據充分,或者是證明原來的判決書不合理的,就可以上訴,改判的機率很大。否則無法受到法院的支援和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