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得不到撫養權怎麼辦?

離婚得不到撫養權怎麼辦?

一、離婚得不到撫養權怎麼辦?

離婚得不到撫養權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並提交以下利於子女成長的證據來爭取孩子撫養權。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二、 離婚後未取得孩子撫養權該怎麼做?

(1)應當堅決要求行使探視權,且必須與孩子保持不間斷的親密接觸;

(2)如果對方阻礙探視權的行使,那麼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儘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撫養權的一方對孩子學習、成長不利的證據;

(4)一旦時機成熟,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般不存在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若是雙方需要協商、或者是起訴結束婚姻關係,但是雙方生育的子女並沒有成年,那麼通常需要在婚姻關係結束之前,就先協商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在協商的同事,還可以協商撫養費的數額、探視孩子的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