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款家庭成員怎麼分配?

土地補償款家庭成員怎麼分配?

一、土地補償款家庭成員怎麼分配?

徵地補償款家庭成員該如何分配這是需要由大家來進行協商,一般是誰有地誰就可以獲得補償款;而對於出嫁的女兒在孃家有地的,那麼也是有權利獲得的,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1、家庭內部分配問題,由家庭內部自行解決。原則上誰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時其作爲家庭成員分配到了應有的一份土地)誰就有權利分到錢。

2、出嫁女分配問題。

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土地被徵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孃家有地的,出嫁女有權獲得補償款。

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徵用的,出嫁女沒有隨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贍養父母的,出嫁女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款。

3、兄弟之間分配問題。

一是共同贍養父母的情況下,父母的土地補償款兄弟之間平均分配。

二是由贍養父母的兒子負責贍養父母,父母的土地補償款由贍養者獲得。

《民法典》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二、徵地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作爲主要方式。其原因:

(1)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後續問題;

(2)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

(4)更好地體現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儘可能實行貨幣補償。

2、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爲。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後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

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採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差價結算以等價交換的原則進行,實質上是結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與調換房屋市場價的差價,多退少補。相當於先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再由被拆遷人按市場價購買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土地徵收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徵地補償款是政府部門給予被徵收的家庭的一種補償,在家庭內部之間補償款的分配,此時是需要由相應的家庭成員自行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