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約定還第三方錢的,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到所在地公證機構申請公證,申請時提交離婚協議書、身份證明等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二、履行離婚協議時發生糾紛怎麼辦
(一)首先推薦您透過糾紛調解的方式解決您可以選擇透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一般來說,調解機構/律師站在中立角度,以法律專業視角進行切入分析,結合自己豐富的調解經驗,會對雙方所能接受的協商尺度把握更加精準,更容易促使雙方協商並達成調解協議,並互相滿意。
同時還快速解決糾紛,避免訴累。
(二)若調解不成功,建議您找律師打官司。
起訴時應該申請法院查封財產,避免男方轉移財產。
(三)起訴的程序
1、起訴應該提交起訴狀、男方身份證、女方身份證、離婚協議、離婚證。
2、完整的法律流程:
一審、二審、執行。
其中一審普通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六個月(如採用簡易程序,期限是三個月),二審法定期限是三個月,執行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六個月,經法定程序,期限可以延長。
3、如果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上訴。
4、如果法院判決勝訴後,男方不履行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判決內容。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證法》的規定,簽訂離婚協議書後,約定償還第三方債務的,當事人自願申請公證的,可以到所在地公證機構申請,申請時提交申請書、離婚協議書和身份證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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