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的婚前財產,一般屬於個人財產,同時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爲婚姻的存續轉化爲共同財產。
如果雙方對於婚前財產的歸屬另有書面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姻期間婚前財產的收益歸屬怎麼判
婚姻期間婚前財產收益一般是不屬於個人財產的,而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再婚夫妻婚前財產的處理方式有什麼
再婚夫妻的婚前財產不進行分割,一方的婚前財產始終歸一方自己所有。不論是再婚夫妻還是初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始終都是歸一方自己所有的,不會因爲結婚了婚前財產就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對於婚前財產的婚後歸屬情況有特殊約定,此時需要按照約定處理婚前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再婚夫妻的婚前財產怎麼確定歸屬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透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