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加名和婚後加名的法律問題

杭州婚姻律師:婚前婚後,房產登記和房產加名的那些事

房子婚前加名和婚後加名的法律問題

今天李律師要講的是,與婚姻有關的,房產登記和房產加名的問題。

衆所周知,結婚前,自己出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在法律上是屬於自己的房產,與配偶無關。當然,婚前個人房產婚後加名,視爲贈與,另一方將會成爲共同共有人。

有很多姑娘以“缺乏安全感“爲由,要求男方在婚前房產加上自己的名字。對於這個問題,李律師的建議是,要理性對待,不能太任性。如果對方願意也無可厚非,如果對方是父母幫忙出資買的,他必須要考慮父母的感受,所以最好也不要強人所難,需要換位思考。

但是在婚後買房,就會複雜很多,涉及到出資、登記等問題。

接待諮詢時很多當事人會擔心:房產證上只寫了對方的名字,房子是不是就是對方個人財產了,我會不會很吃虧?他會不會揹着我把房子賣掉或者抵押掉?如果我們離婚了,這房子是不是就歸他,是不是和我就沒有關係了?

那麼,婚後用共同財產買房,登記一人名字和登記雙方名字有區別嗎?

對於婚後夫妻買房,產證上不管是一方名字還是雙方名字,在法律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雖然房產上沒有你的名字,但是房也有你的一半。

當然,只寫一方名字會存在一些風險,比如,一方擅自變賣或者抵押的風險,這是未登記名字一方需要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