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繼承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繼承房產需要交哪些稅費
對於繼承所得的房產,在我國尚未規定遺產稅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納稅費的,但是繼承也要辦理公證手續,需要交納有關公證費用。
具體交納辦法是,持雙方的繼承、贈予公證書,連同、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夫妻雙方共同出讓等證明,到地稅局直接辦理完稅手續。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贈與雙方(包括贈與方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4、房地產贈與申請審批書;
5、贈與公證書;
6、產權界定卡複印件。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接受繼承所獲得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然了也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就是明確的說明了,只歸屬其中一方的話就不屬於夫妻共同所擁有的財產了,這就只屬於個人的一方財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