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戶口可以繼承農村山林嗎
城鎮戶口繼承農村山林是不行的,農村的土地林地屬於集體所有,不能當做遺產繼承。農村居民去世涉及到可以分配的遺產往往是宅基地上的房屋,這個房屋可以在子女之間繼承,即便是子女有城鎮戶口,也可以參與繼承分配。
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農戶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該項不屬於被繼承人的生前個人財產,不適用於繼承。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適用法定繼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現在不少的農民都進行承包土地種植林木,如果死亡的話,承包的土地是會被村集體收回的,農民只是享有使用的權利,不享有所有權利,因此作爲子女是不能夠繼承的啊,不在繼承的範圍之內,但是可以繼承上面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