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執行機關在戶口所在地嗎?

不一定,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還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拘役執行機關在戶口所在地嗎?

拘役還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實行的行政處罰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餘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請,管教民警簽署意見,經看守所所長審覈後,報所屬公安機關批准。對於准許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應當發給回家證明,並告知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罪犯回家時間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將刑期末期作爲回家時間,變相提前釋放罪犯。

和監獄不同的是,拘役類的刑罰,每個月是可以回家一兩天看看的,這也是爲什麼就近關押的原因,當然,在監獄服刑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是享受不到這種待遇的。

對於拘役,很多罪名都有這個量刑,比如故意傷害罪,一般的故意傷害是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這個刑罰一般都是罪名中比較輕的量刑刑種,拘役的期限一般情況下就是一到六個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年以下的刑期都是有看守所代爲執行刑期,這也是爲啥拘役在當地執行的原因,因爲他不夠一年的刑期,所以沒有必要再送到監獄裏面去,因爲對於一年以下的刑期,折抵下前期羈押的期限,基本上也就沒多長時間了,再送到監獄裏面去,就剩下辦手續的時間了,這也是對司法資源的一種浪費。

對於拘役犯罪,常見的都是在當地看守所服刑,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在拘役期間,一定是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參加勞動獲得報酬的,也就是說在服刑期間也是可以有工資的,只是工資可能要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