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方私自送養孩子的情況下,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主張收養無效。因爲夫妻雙方離婚後,婚生子女仍然是其子女,父母子女關係不會因夫妻關係的解除而消除。且被收養的子女必須爲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等範圍內,否則收養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
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二、在離婚後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
在離婚後男方不撫養孩子,需要支付部分或全部撫養費。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民法典規定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民法典》規定離婚孩子的撫養費由雙方協商決定,若是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收入的固定比例進行判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撫養費在法定情況下可以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民法典離婚後一方私自送養孩子怎麼辦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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