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婚內共同財產嗎?

住房公積金是婚內共同財產嗎?

一、住房公積金是婚內共同財產嗎?

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構、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婚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

結婚後,雙方透過工作、生產、經營、投資等渠道獲得的工資、獎金、收益;

②結婚後,雙方憑藉專利、註冊的商標等知識產權獲得收益;

③婚後繼承他人的財產或者獲贈得到的財產,除了指定給予一方的除外;

④其他應該歸於共同所有的財產。

只要夫妻關係存在,共有人將不分份額享有權利。共有人行使的權利延伸到整個共有財產,而不僅僅是共同財產的某一部分。不論其對財產性收入的貢獻如何,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夫妻可以平等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離婚時,只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分割權是平等的。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相應財產,共有財產雙方是平等的。

二、夫妻的共同財產怎麼分?

(一)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三)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財產,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住房公積金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商分割,雙方需要就財產分配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簽署離婚協議,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透過法律途徑進行分割,這時財產需要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則,需要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