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分紅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一、離婚後的分紅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離婚後的分紅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不算,一般的離婚訴訟都是分倆人的財產,像房產、存款、車輛之類,這個案子中,要分割的是其中一方對外的債權,即其在公司的股權紅利分配權。律師稱,離婚訴訟當中,股權分紅應屬於共同財產,應予分配。

保險分紅離婚時一般算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該保險是夫妻一方婚後購買的人身保險,一般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後取得的基本養老保險金或者醫療保險金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於離婚之時,對於一方以個人財產或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的收益,已經實際取得的部分,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而對於未實際的收益,只有在夫妻雙方達成一致之情況下,方能透過公司法定程序來實現,否則,另一方不得請求強制分割。

二、離婚分割財產後可以反悔嗎?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爲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後,以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4、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三、離婚財產怎麼處理的?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首先是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在審理離婚糾紛時會對夫妻雙方的財產依法進行判決。離婚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應該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有書面協議的,可以按照書面協議進行分割。如果沒有書面協議,並且無法在分割的時候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情況,按照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判決。

離婚後的分紅不算夫妻共有財產,籤協議辦的離婚手續是可以反悔的,但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離婚之後發現對方隱藏、隱瞞婚內共同財產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婚內共同財產,此時對於隱瞞的一方可以認定爲過錯方,需要少分或不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