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只要兩個孩子不要財產可以嗎?

一、離婚只要兩個孩子不要財產可以嗎?

離婚只要兩個孩子不要財產可以嗎?

可以。雙方可以協商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離婚兩個孩子都想要,一般是一人撫養一個。如果想相關都要,最好是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一般未滿兩週歲時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十週歲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這是因爲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爲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但應注意以下問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子女撫養歸屬怎麼變更

子女撫養歸屬的變更。父母離婚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撫養歸屬的變更,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變更。凡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另外,對於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首先是雙方協商, 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按照協商的內容進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提起所能夠,父母離婚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孩子撫養權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