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前妻離婚怎麼處理?

無效婚姻前妻離婚怎麼處理?

一、無效婚姻前妻離婚怎麼處理?

無效婚姻前妻離婚是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訴判決無效婚姻。首先需要說明,如果是屬於無效婚姻的話,那麼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此時雙方當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關係”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就可以了。申請婚姻無效的條件具體如下:

下面情況下所建立的婚姻關係是無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未到法定婚齡的。

其中,應該特別注意的是,最後一點的未到法定婚姻年齡的婚齡指的是,在有關部門確認婚姻關係時年齡是否達到法定要求,而非結婚時實際年齡。也即是說,如果結婚時實際年齡低於法定年齡,但是有關部門在確認的時候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的,這種情況是不能認定無效婚姻的,而應該根據情況認定其爲有效婚姻。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婚姻無效並非所有人都可以隨便申請,法律規定了有權申請婚姻無效的主體,主要包括兩大類,即婚姻當事人以及利害關係人。其中,婚姻當事人當然是指婚姻男女雙方。而相比於婚姻當事人來說,利害關係人則是比較複雜的。根據相關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重婚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爲當事人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爲未達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爲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爲患病者共同生活爲近親屬。

此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爲申請人,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爲被申請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爲被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目前關於婚姻無效的規定,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如果說是屬於無效婚姻的情況,經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之後,一開始就不存在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根本就不存在着離婚的情況,因爲一開始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