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訴訟期間借債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訴訟期間借債怎麼處理?

一、夫妻離婚訴訟期間借債怎麼處理?

在訴訟離婚期間,對於債務問題,通常不在離婚訴訟程序中解決,而是由債權人提出主張或訴訟時另行解決。但在債權人另尋途徑解決期間,也必須要區分並確認哪些是共同債務哪些是個人債務。在區分之後,針對共同債務,若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由雙方共同承擔;針對個人債務,則由夫妻一方個人承擔。

二、如何區分哪些是共同債務,哪些屬於個人債務?

通常情況下,夫妻共同債務一般包括:

(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2)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3)夫妻雙方或一方因治病所負的債務等。

個人債務一般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

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爲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如一方瞞着對方借錢參加高消費的文化、娛樂活動,或爲個人購置貴重的生活物品等。

6、一方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所負的債務。

三、有哪些情形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債務關係中如果債權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訴訟的,一般要求在三年之內向法院申請訴訟,在這個過程中只需要提供欠條或者是借款合同之類的,能夠證明借錢給對方的證件,基本上都可以勝訴。

夫妻離婚訴訟的債務處理需要根據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進行處理,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屬於訴訟期間產生的債務,可以由債權人主張解決,夫妻的共同債務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或一方因治病所負的債務等。